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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住建函〔2024〕351号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4-09-12 17:31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17:31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治理县城排水渠的建议
案由:因历史原因我县三星至五郎关有一条集发电排水一体的排水渠,小水电整治期间发电站关闭造成排水渠弃用无人管理。现排水渠杂草丛生,垃圾遍布臭气熏天成了一条臭水沟。
建议:对排水渠综合整治。改善卫生质量,优化生态与居住环境,提高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使我县成为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与实力的文明县城,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安逸、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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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罗鹏飞委员: 您提出“关于治理县城排水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8月,红星电站拆除后,电站引水渠废弃,山体渗水、雨水同落叶等混杂一起导致水渠环境差,由于管理不到位,清理不及时,导致排水渠杂草丛生,垃圾雨水混杂影响环境。我局已将五郎关以下段住户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主管道,并结合县城人居环境整治委托设计单位就水渠改造制定方案,计划将引水渠填土后绿化,改造为步行道,待征求意见后采取措施治理。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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