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4〕351号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4-09-12 17:31 发布日期 2024-09-12 17:31 类别 B
案由

关于治理县城排水渠的建议


案由:因历史原因我县三星至五郎关有一条集发电排水一体的排水渠,小水电整治期间发电站关闭造成排水渠弃用无人管理。现排水渠杂草丛生,垃圾遍布臭气熏天成了一条臭水沟。


建议:对排水渠综合整治。改善卫生质量,优化生态与居住环境,提高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使我县成为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与实力的文明县城,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安逸、舒心。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罗鹏飞委员:

您提出“关于治理县城排水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8月,红星电站拆除后,电站引水渠废弃,山体渗水、雨水同落叶等混杂一起导致水渠环境差,由于管理不到位,清理不及时,导致排水渠杂草丛生,垃圾雨水混杂影响环境。我局已将五郎关以下段住户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主管道,并结合县城人居环境整治委托设计单位就水渠改造制定方案,计划将引水渠填土后绿化,改造为步行道,待征求意见后采取措施治理。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