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定于 2024年9月18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 9:00至10:00。
二、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城区。
三、信号规定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类,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工作职责
为保证防空警报试鸣准确、安全、可靠,试鸣工作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实施。
1.无线电管理部门确保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安全可靠;
2.电力部门保障防空警报设施供电需要;
3.公安部门保障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
4.教育、人社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学校、社区开展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5.县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发布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6.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宁陕分公司发布警报试鸣公益短信;
7.各防空警报设施设置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试鸣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把防空警报试鸣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按照职责狠抓落实,高标准完成防空警报试鸣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县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做好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本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普遍开展一次国防、人防教育,切实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三)精心组织实施。县国防动员办公室要负责对县城10处防空警报站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战备使用状态;城关镇和城区各单位要按照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我县防空警报试鸣圆满完成。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