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作者:县发改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4 17:35 【打印本页】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定于 2024年9月18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 9:00至10:00。

二、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城区。

三、信号规定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类,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工作职责

为保证防空警报试鸣准确、安全、可靠,试鸣工作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实施。

1.无线电管理部门确保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安全可靠;

2.电力部门保障防空警报设施供电需要;

3.公安部门保障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

4.教育、人社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学校、社区开展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5.县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发布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6.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宁陕分公司发布警报试鸣公益短信;

7.各防空警报设施设置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试鸣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把防空警报试鸣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按照职责狠抓落实,高标准完成防空警报试鸣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县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做好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本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普遍开展一次国防、人防教育,切实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三)精心组织实施。县国防动员办公室要负责对县城10处防空警报站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战备使用状态;城关镇和城区各单位要按照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我县防空警报试鸣圆满完成。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