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住建函〔2024〕358号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4-09-23 11:42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11:42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对四亩地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容或迁址的建议
四亩地镇垃圾填埋场位于严家坪村,建于2015年,占地面积3250平方米,使用年限10年,由于连年来垃圾增量不断上升,导致目前垃圾填埋场已趋于饱和,且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也即将到达。 建议:上级部门下拨专项资金,对四亩地镇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容或迁建,以满足镇域内垃圾处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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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复函
王飞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四亩地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容或迁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863号)中指出,“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等地人口密度低、转运距离长、焚烧处理经济性不足的县级地区可继续使用现有无害化填埋场,或严格论证选址、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他地区要有序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因此,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扩容或迁址都无法获得中省资金支持。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就四亩地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容饱和,面临无法填埋处理问题深入调研,起草了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方案,初步提出建设覆盖全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通过在各镇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委托第三方统一收运处置全县生活垃圾。该方案即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时,我们也谋划了宁陕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向中省申报项目及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立即推进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