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关于宁陕县城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通告

作者: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4:45 【打印本页】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宁陕县城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

投放收集的通告

 

城区各单位、居民住户、商铺门店:

为减少生活垃圾在收集、清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质量、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县城品位,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城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垃圾收集时间

2024108日起开始试运行,垃圾收集时段为7:00至晚22:00。

垃圾收集点位

1.迎宾大道五郎关依江酒店关池路富邦广告(不含三星原质监局家属楼、检察院办公楼、森林公安办公楼电信宁陕分公司、竹园巷停车场、三星路公安局家属院、应急管理局巷、信合大楼(东河口)8个点位,每次停留15分钟,间隔2.5小时。

2.长安东街:政府广场新天地小区(含关口里街);兴宁农贸市场龙王巷口董家巷口、彩虹桥、新天地小区4个点位,每次停留15分钟,间隔2.5小时。

3.长安西街:电力局家属院兴安桥;农行家属院广电小区供销社家属楼3个点位,每次停留15分钟,间隔2.5小时。

4.:二级客运站东河变电站路口;温馨家园、步行街口、农行家属院、农行营业厅对面4个点位,每次停留15分钟,间隔2.5小时。

三、收集方式

1.收集车装备扩音器,以扩音器播放音乐通知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收集生活垃圾,临街单位、居民住户、商铺门店必须事先把生活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听到扩音器通知后,自行把生活垃圾投放到收集车上。错过本次收集时间的,待下一次再投放或自行投放到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不得随意将生活垃圾乱扔在垃圾桶(果皮箱)外、绿化带内、行道树下、人行道上等,以保证街道干净整洁。

2.未列入上述收集范围的,请各单位、居民住户、商铺门店自行将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中。

3.宾馆、饭店、餐馆及机关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经油水分离后单独收集、存放并交由环卫公司专门收集、运输和处置。各单位或个人的餐厨垃圾桶应摆放在单位内或店内,严禁将餐厨垃圾桶摆在街道及公共场所。

四、社会责任

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自觉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车内,严禁乱堆乱倒生活垃圾;严禁向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收集站(点)投放易燃易爆物品、建筑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的,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至50000元罚款,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希望各单位、广大居民和商户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为我县城市建设管理贡献一份力量。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乱扔生活垃圾行为予以监督和曝光。

生活垃圾清运联系电话:0915-8296828

监督投诉电话:0915-682295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