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重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0 08:09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原有1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同时调整技术监控设备采集时间1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现将重新启用或调整后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采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11处)

1.农行路客运站三叉路口

2.长安西街电影院门口

3.长安东街彩虹桥T字路口

4.长安东街第二幼儿园桥头东T字路口

5.关池路城关供电所T字路口

6.关池路步行街T字路口

7.民安路旅游局十字路口

8.子午路城关派出所门口

9.子午路京昆引线T字路口   

10.子午路四号桥T字路口

11.长安东街迎宾十字路口

以上设备将对车辆违法违法停车行为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路段及时间

1.长安东街迎宾十字路口全天24小时采集违法停车数据。

2.长安东街其他路段以及长安西街、关池路、子午路民安路法定节假日以外7:00至19:00采集违法停车数据(法定节假日和每日晚19:00至次日7时可有序停放)。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0108时至2024年10 16日24时)。

四、启用时间

2024年1017日00:00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