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15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0-12 16:51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16:51 |
发布文号: | 第二十一次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4年9月19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宝鸡市和甘肃天水市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陕西宝鸡市和甘肃天水市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对如何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和精准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领会好改革意图,把握准改革指向,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学习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各项事业,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巩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果,加强对城隍庙、宁陕厅故城、东江口石桥等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分类施策做好文物保护修缮,高质量守护宁陕文化瑰宝。要紧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好稳增长各项政策,全力壮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防范化解好重点领域风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扎实做好全年后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二、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对“三公”经费限额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会议培训和差旅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要严格落实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宁陕县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管理质效若干措施》,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防止铺张浪费,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明确资金来源,坚决杜绝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会议确定:
1.由陈康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差旅费等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管,督促各镇、各部门常态化从严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全面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相关要求。
2.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政府办配合,对我县现行各类资金审批相关制度和规定全面梳理,制定完善资金申报、拨付等环节规范(或导引),10月底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定。
三、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立足县域实际,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要紧盯年度任务目标,持续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谋划、招商引资、旅游宣传营销等重点工作,全力以赴稳增长,力争各项工作位列省市“前列”、考核“优秀”;要扎实推进医疗、教育、文化三个紧密型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和“全域花谷”建设,积极稳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以实绩实效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研究关于撤销《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调整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类别的函》(宁政函〔2012〕28号)及相关审批手续工作
会议听取了皇冠镇有关建设项目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调整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类别的函》(宁政函〔2012〕28号)及相关审批手续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同意依法撤销宁陕县人民政府2012年4月26日《关于变更调整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类别的函》(宁政函〔2012〕28号)文件。
2.县政府依法撤销宁政函〔2012〕28号后,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3日内)依法依规将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461.4705亩住宅用地还原为商业用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该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及时(3日内)依法依规撤销该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3.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指导企业按照商业用地性质重新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相关会议研定,依法按程序确定相关建设指标及开发强度。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等单位负责,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必须确保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规定,在本项目建设区域未调出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前,不得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4.由皇冠镇有关建设项目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整改责任单位各负其责,扎实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对接销号,确保省市认可、不留后患。
五、传达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千万工程”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千万工程”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由贺海宁同志抓总,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各承担巩固衔接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相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2024年度省市考核评估“保优进位”。
1.由贺海宁同志负责,9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聚焦考核评估、聚焦问题整改、聚焦责任夯实、聚焦工作落实,进一步安排明细群众增收、防返贫监测帮扶、灾后安全饮水、交通道路、安全住房恢复等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对标对表省级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立即查缺补漏,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以过硬的工作质效迎接国家和省、市考核评估。
3.由各镇、各责任单位负责,严格对标省级督帮要求,全面对标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各项工作,确保2024年度考核评估省市“优秀”等次。
六、听取2025年重点项目谋划情况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重点项目谋划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宁陕县2025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及时组织研究、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下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定。
2.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环境、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把每一个项目谋准谋深谋细谋实,确保项目能落地、能实施。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对谋划的2025年重点项目资金来源再进行集中审核,确保资金来源有保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坚持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再进行审核;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对涉林、涉水、涉河项目再进行审核;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再进行审核;由县秦岭办(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照《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对项目准入情况再进行审核。
3.要坚持重点项目、巩固衔接项目、民生实事项目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相互衔接。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各副县长分口把关,按照“生态环保优先、要素保障到位,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谋划审核,9月27日前按程序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聚焦产业发展、就业创业,聚焦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聚焦生态旅游首位产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9月26日前完成巩固衔接项目谋划,并与已谋划的市、县重点项目计划做好衔接;由县住建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分别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谋定2025年县城民生实事和农村民生实事,并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由各项目包抓责任单位负责,对2024年未开复工的项目,倒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民生实事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镇、各部门配合,对2025年谋划的项目,认真分析研判,提前做好有关工作,确保今年四季度开工率达到40%。
邀请出席:吴德才 余永军 郑吉友
出 席:贺海宁 陈 康 毛海霞 张 莹 柯小伟
列 席:袁长勇 雷恩海 付国涛黄太琦 许 鹏
汪 宇 姜 涛 柯小军 谭康宁 唐洪波
乔 德 王 东 张富林 方 敏 郑常涛
田 伟 丁 宇 柯尊弥 尤忠旗 张安拉
章功甫 秦 宁 钟 帆 吴亚瑾 何承广
樊小维 陈 海 王昌绪 张永超 周子涛
秦长生 王晶晶 储召飞 刘晨辉 涂新隆
吕 鑫 邓锡蔚 杨光平 余珊珊 庞 渤
宋 俊 万宁安 薛 辉 向征阳 王 欢
黄传鑫 陈 岗 余 华 田 华
代表委员:张明霞 王 炜
法律顾问:王秋红 党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