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4-028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2 17:39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17:39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目标考核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能,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宁陕县财政局根据《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监字〔2024〕18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局领导、财监股和各相关支出股室组成的检查工作组,于2024年5月24日至9月29日对新场镇人民政府、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丰富小学、陕西宁陕县兴鑫旅游产品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被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单位的财务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暂未发现会计造假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被检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票据审核不严,原始发票无经手人签字,“3+1”会审会签制度实行不规范,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会计报表打印不全,会计账簿打印不规范,会计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存在在建工程不转固的现象。
二是国有企业未设立会计机构,聘请财务代理公司记账和会计核算存在未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有企业管理等规章制度记账,票据要素、附件不全,记账凭证摘要不清,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核算不明细、不清晰。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在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下达了处理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应当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熟练运用财政云一体化账务处理系统,不断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宁陕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