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NSYS(2024)第15号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4-034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04 11:59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11:59 |
发布文号: | NSYS(2024)第15号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NSYS(2024)第1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联系电话0915—2292655,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不动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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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罗立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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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
610923106200000109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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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宁陕县筒车湾镇许家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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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6.88亩 |
用途 |
种植业 |
公告时间 |
15个工作日 (12月3日至12月23日) |
不动产类型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宁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