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2 12:08

按照市秦岭办关于第二次印发《2024年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的通知(安秦岭办函 〔2024〕88号)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反馈问题:秦岭科苑项目,保留的郭邦民房屋后林地,新建3处小木屋和步道,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方案需要优化调整。

整改措施: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督促企业优化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方案。二是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对未批先占林地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9月20日由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对未批先占林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为郭邦财占用林地7平方米,已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40元,并拆整个步道7平方米,已补植云杉20株,已缴纳罚款140元,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先后2次到村民住宅现场查勘,10月11日已完成该住户房屋生活污水处理设计优化调整方案,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会同皇冠镇政府做好后期监管工作,确保生活污水全部收集,无乱排乱放现象发生,现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进行反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915-6822612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联系电话:0915-6823373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