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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4-011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1-29 10:43 成文日期: 2024-11-2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4〕54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为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加快推进我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建立更加高效的融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全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安发改财信〔2024〕671号)精神,结合实际,建立我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机制

(一)县级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宁陕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红帅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石泉县金融监管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宁陕县税务局、县农业银行、县农商银行、县农发银行、县长安银行、县邮储银行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日常工作。县发改局局长姜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泉县金融监管分局杨燃同志任副主任,阶段性抽调成员单位和银行机构业务骨干实行联合办公,石泉县金融监管分局派员参加。

专班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银行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县农业银行、县农商银行、县农发银行、县长安银行、县邮储银行建立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同志或者经营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班组长,负责调动全行资源,加强对融资工作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二、明确目标

县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通过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全面摸排融资需求,形成“两张清单”,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及时、精准对接,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打通金融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三、推进任务

(一)明确任务,加快制定落实措施。县工作专班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积极协调,形成走访目标企业。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要梳理企业名录并及时提供给县工作专班,县工作专班以上述名单为基础,结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名单,剔除非正常经营等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汇总形成走访目标企业。

(三)全面摸排,形成企业“申报清单”。11月底前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各镇负责所辖小微企业摸排工作,结合现有融资对接机制,深入园区、社区、乡村,摸排辖区内企业情况,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5项基本标准初筛形成“申报清单”。成员单位也要将各自掌握的企业贷款需求信息反馈给相关镇,由各镇统一形成“申报清单”,报送给县工作专班。

(四)认真审核,形成企业“推荐清单”。县工作专班根据5项标准,对“申报清单”内的企业进行审核,经各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工作机制召集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推荐清单”。各银行机构也可向县工作专班推荐企业。县工作专班结合企业意愿和银行特色分批次将“推荐清单”推送银行机构,避免重复对接和多头过度授信。

(五)加快办理,确保企业“应贷尽贷 ”。各银行机构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按照本行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策,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等事项的,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加快办理。对于不能授信的,银行机构应及时向县工作专班反馈具体原因并协助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对“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以外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银行机构也要积极予以支持。

四、保障实效

(一)加大政策支持。县工作专班加强与省市级融资担保基金沟通合作,充分发挥“秦信融”政府公益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前期未对接成功的企业通过平台与银行机构对接。

(二)加强督导调度。县工作专班全面掌握“推荐清单”及清单内企业的贷款情况,各成员单位协调解决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等。县工作专班自11月18日起,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市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2),各银行机构要予以协助。

县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进度和市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工作简报,将定期通报“申报清单”“推荐清单”企业数量和各银行机构贷款发放进展情况。各镇、各成员单位务必在每月20日前形成申报清单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工作专班。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辅导解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推动企业对各类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注重舆情监测和引导,坚决避免市场误读误判和恶意炒作。

(四)严守纪律底线。成员单位要切实维护好、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企业竞争对手泄露,买卖收集到的企业信息。要加强对申报材料、文件数据和人员的保密管理,不得擅自对外接受采访、发布信息和数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安排走访对象和频次,避免扎堆走访和重复对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坚决杜绝借走访摸排、贷款审批等向企业、基层吃拿卡要,增加企业和基层负担。

五、防范风险

(一)县工作专班要加强审核和跟踪问效,确保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应进尽进”。全面掌握“推荐清单”及清单内企业贷款情况,对有反映“应进未进”“应贷未贷”的及时督促并协调解决,及时听取回应企业诉求、初审把关企业申报材料。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做到“应进尽进”,不得帮助企业虚假申报骗取贷款。同时,成员单位按职责提供企业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逃废债、项目审批信息、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涉法涉诉等情况,严禁借“两张清单”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银行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满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全面客观了解企业情况,指导企业准备申贷材料,帮助企业选择适配的金融产品。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对贷款质量和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积极开展联合建模,提高对企业风险画像的精准度。严格执行《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金规〔2024〕11号)要求,细化尽职免责制度和流程,对于无确切证据证明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信贷人员,应相应免除责任。积极落实《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要求,对“推荐清单”内有续贷需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应续尽续”。落实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专项行动的要求,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缩短融资链条,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三)企业要负责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确保贷款的合规使用。企业务必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反映经营状况,合理提出融资需求,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经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按用途使用贷款的,银行机构要及时反馈,县工作专班要将其从“推荐清单”移出。

(四)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乱项,净化企业融资环境。各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非法中介乱象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摸底排查,探索建立异常中介名单共享机制。严禁各级工作机制、银行机构与非法中介合作,严防各类非法助贷、骗贷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附件:1.申报清单

      2.推荐清单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