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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中学心理生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4-013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2-18 11:01 成文日期: 2024-12-18 11:0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招标条件

本宁陕中学心理生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省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7.042186万元,招标人为宁陕县宁陕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陕中学心理生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陕中学心理生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001宁陕中学心理生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宾馆

七、其他

1、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陕县财政局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宁陕中学

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67号

联系人:蒙老师

电话:139925597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系人:倪沛、王欣玫、胡晓均

电话:029-88219779

电子邮件:SXZCXMGLJ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