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对筒车湾镇龙王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王阳平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审计领导个人基本情况
王阳平,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现年49岁,籍贯:陕西宁陕,中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为筒车湾镇龙王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原始凭证不完整。
2022年1月20日1#凭证,支付龙王坪村香菇种植园区项目勘测费4,900.00元,后附原始凭证无项目勘测报告。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所致,王阳平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
2022年1月28日2#凭证,短期投资宁陕县山水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元,无会议记录及公示资料。
上述问题,主要是王阳平同志作为龙王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所致,王阳平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3+1”签审制度执行不到位。
上述问题,主要是王阳平同志作为龙王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对财务审核会签务把关不严所致,王阳平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四)村集体扶贫资产未及时入账。
八项扶贫资产共计3,753,600.00元未及时入账。
上述问题,是王阳平同志作为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对资产资源管理不当所致,王阳平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王阳平同志应履行职责,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确保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二)王阳平同志应主动加强自身学习,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定期对村集体经济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保障群众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知情权。
(三)王阳平同志应严格按照《宁陕县行政事业单位“3+1”财务审核会签制度的通知》规定,规范财务审核会签制度,严格把关,确保账目清楚,核销规范。
(四)王阳平同志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管理村级“三资”,每年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底子,对资源、资产登记造册,规范管理,避免村集体资产的流失。同时,提高风险防控意识,用好用对村集体经济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龙王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王阳平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