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新场镇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冉丛福同志2022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宁陕县审计局 来源:宁陕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4:06 【打印本页】

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24日至6月9日,对宁陕县新场镇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冉丛福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冉丛福同志在2022年度担任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2022年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凭证未按规定装订成册。

上述问题,主要是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配备会计人员所致,冉丛福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未依据相关规定落实财务管理,规范配备会计人员。

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依据相关规定落实财务管理,规范配备会计人员,存在由村文书、村干部等非财务专业人员兼任会计,记账及核算质量不高。

上述问题,冉丛福同志作为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未规范配备会计人员,冉丛福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未公示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1.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分红34,707.45元,无公示公开资料。

2.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未进行公示公开。

上述问题,冉丛福同志作为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资金使用公示公开不及时,冉丛福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冉丛福同志应尽快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并妥善保管,防止票据丢失。

(二)冉丛福同志应履行职责,尽快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或者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确保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

(三)冉丛福同志应主动加强自身学习,督促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对外投资情况等及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冉丛福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