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NSYS(2024)第20号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4-039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26 11:18 | 成文日期: | 2024-12-26 11:18 |
发布文号: | NSYS(2024)第20号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已失效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NSYS(2024)第2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联系电话0915—2292655,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不动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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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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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
宁陕县房权证宁房发字第0443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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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第二幼儿园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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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161.6㎡ |
用途 |
住宅 |
公告时间 |
15个工作日 (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5日) |
不动产类型 |
国有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宁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