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财办函〔2024〕30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柯小军 | 签发日期 | 2024-06-19 15:00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15:00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
案由:我县全域位于秦岭腹地,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且我县正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但目前县财政每年仅预算100万元(11各镇分配不等),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镇垃圾收储、转运和处理,以及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和管理,但就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资金远远不够,以新场镇为例每年预算投入仅为4.2万元,但在实际运行中新场镇每年该项工作需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其他各镇也不同程度存在资金缺口导致运行不畅,甚至严重影响生态环保考核和造成相关问题信访,对我县绿色高质量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建议:县财政根据各镇实际情况,在保证基本运转和实际困难,加大财政预算投入,确保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让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得到落实,维护好宁陕优美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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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复函
张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对提升城乡发展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县财政对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一是2024年已安排新场镇人居环境资金16.3万元。分别是:拨付新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6.3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增幅50%,此增幅已高于财政可用财力增幅;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中分配新场镇10万元,专项用于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提升农户院落、提升村容村貌等支出。二是各部门积极谋划项目,向上争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各镇凝聚乡贤力量,组织村民筹资投劳,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模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当前,县级可用财力不足,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但我局一直在积极努力,通过合理调配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尽力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打造农村优良的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和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工作,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贡献财政力量。
联系人:盛蓓蓓 联系电话:0915-6822329
宁陕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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