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25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残联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王再华 | 签发日期 | 2024-12-27 17:29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17:29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做好国企退休听力障碍等职工关爱帮扶的提案 案由:在对我县原国企退休职工生活现状的调研中发现,部分国企退休职工存在听力障碍。其中,国企退休职工60-70岁出现听力障碍的比例达到23%、70-80岁存在听力障碍的比例超过36%,这一比例远超其他退休人群和社会平均水平。据调查,这与七八十年代国企不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受当时条件所限的生产环境以及过重的生产任务(主要为加班赶工)有很大的关系。 上述存在听力障碍的国企退休职工佩戴助听器的比例很低(不到30%)。调查发现,他们大多经历了90年代企业下岗潮,由于下岗后的生活困顿,很多人在此期间都没有补缴社保,退休后工资非常低,专业助听器的验配对于他们不仅过程复杂,而且在经济上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加之对国家关于残疾人的政策了解不够,因此很多人都没有佩戴助听器。由于听力障碍,他们与社会的交流很少甚至不愿意与人交往,获取信息的渠道很窄,导致一定心理问题、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 建议: 1.针对原国企退休职工做全面调查,建立国企退休职工信息库,出台专门关爱帮扶政策。 2.在国企退休职工中大力宣传和落实国家残疾人政策,普及办理残疾证的步骤与方法,必要时开展上门服务。 3.建立国企退休困难职工专项基金,对国企退休困难职工提供资助,全面解决听力障碍人员验配助听器等经济困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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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张红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做好国企退休听力障碍等职工关爱帮扶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县残疾人群体,县残联贯彻落了残疾人临时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残疾人康复救助、残疾人就业等一些列惠残助残政策。每年依托“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特殊节点开展爱残助残活动,面向残疾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对办证有困难的群众,残联还积极协调县内外专家到镇村评残,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残疾人上门评残服务,方便群众换证办证。针对听力残疾人,残联积极开展助听器适配,并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和助听器适配评估测验结果,免费为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截止目前,已有262名有需求且符合适配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免费适配助听器。 对于提案中提出“存在听力障碍的国企退休职工佩戴助听器的比例很低”“全面解决听力障碍人员验配助听器等经济困难问题”。建议动员有听力障碍的国企退休职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残疾人证,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后,方可享受残疾人有关政策,届时县残联将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按规定落实助听器适配政策及服务。 感谢您对残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