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44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44 办理部门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高章辉 签发日期 2024-12-30 08:53 发布日期 2024-12-30 08:53 类别 A
案由

关于协调解决冠镇高速公路隔首设施的建议

 

案由:随着浓游业的复苏发展,皇冠镇游景区迎来了持续增长的游客数量。然而,随之来的西汉速噪音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影响了游客的体验和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优质的环境质量是旅游区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音污染会弱旅游区的吸引力,影响游客的选择和满意度。

建议: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对皇冠镇旅游区及居住集中区,进行高速隔音设施的建设,以提升皇冠镇景区的环境质量和游客体验

1.安装隔离屏障对皇冠镇的人员集中区如镇区重点项目区)及旅游项目等受到西汉高速噪音影响的区域,安装高速隔音设施,如声屏障、隔音墙等,以降低噪音传播。通过安装高速隔音设施,有效减少噪音污染,提升旅游区的环境质量,增强游客的体验感受。优质的环境和良好的旅游体验将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2.建设隔音设施。通过在高速路外两侧建设隔音墙和栽种绿化带,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的影响。减少周边居民受到的交通噪音干扰,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44号建议的复函

 

张永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皇冠镇高速公路隔音设施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在皇冠镇高速路外两侧建设隔音墙和栽种绿化带,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影响的措施建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我们完全赞同。对于您的建议,我队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我们建议将此提案转县生态环境局主办,由县生态环境局安排人员到皇冠镇高速公路段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并形成结论报告,如该高速公路段噪声超过标准,由县生态环境局将情况通报给高速公路营运单位进行整改 

二是我大队将督促辖区中队严格履行交管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加强对皇冠镇地方路段的巡逻管控,增加巡逻密度,严查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着力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