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86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谭康宁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4:17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4:17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规范组建家长学校的建议
案由: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将家庭教育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为有效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各级各部门均承担了不同的家庭教育工作职责。通过到其它地区学习了解,尤其是安康市其它县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均组建了规范的家长学校,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县相比兄弟县区规范组建家长学校明显滞后。我县目前部分学校组建了学校家长学校,但不规范,没有统一的标识牌,无组织机构,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无人管现象等问题突出,导致部分学校家长学校没有正常开展活动,成为摆设。陕西省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组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家长学校,家长学校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
建议:县教体科技局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规范组建学校家长学校,2024年要实现全覆盖目标;家长学校要达到“六有”,即:有统一的标识牌、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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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复函
彭书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组建家长学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于6月中旬在开展全县教育质量综合监测评估中,将家校共育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估范畴,经过学校自查和评估组实地查看考核,目前,各学校均成立了家长学校,有班子、有制度,有计划,各类活动正常开展,能够达到全县所有学校全覆盖。不足之处是部分学校没有统一的家长学校标识牌,样式和大小不一。鉴于此种情况,我局已督促标识牌不规范的学校按照统一模板制作标识牌并正确悬挂,但因目前正处于暑假期间,个别学校安装还未到位,将于9月开学前完成此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履行好指导组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工作职责,督促家长学校要做到有统一的标识牌、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的“六有”标准。同时做好家长委员会、家访、校园开放日等工作,努力提升家校共育工作水平。 再次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为宁陕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