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63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4:41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4:41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扩大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政策惠及面的建议
案由: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非常重视,给予残疾人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我县也给予了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县内公交的政策,这一政策深受残疾人好评和点赞。但是,许多轻度残疾人也面临出行难和行动不便的问题,他们没有代步交通工具,家庭收入低,希望能够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享受公共交通带来的便利。 建议:县公交公司扩大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惠及面,将持证轻度残疾人纳入免费乘车范畴。 |
||||||
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57号 签发人:方 敏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廖佑菊委员: 您提出关于扩大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政策惠及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我县积极争取下,我县公交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我县未来发展带来极大便利,惠及民生。对于您提出关于扩大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政策惠及面的建议,我们也非常关心,同时密切关注着相关信息。 您建议县公交公司扩大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惠及面,将持证轻度残疾人纳入免费乘车范畴。我局已联系县公交公司,目前无相关政策支持,考虑我县公交运营成本问题,暂时不能满足对提案中轻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要求建议。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