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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99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王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4:44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4:44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加大对筒车湾镇生态环保
投入力度的建议
请筒车湾镇是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全域位于引汉济渭一级水源保护区,境内汶水河设有水质省控断面。近年来,筒车湾镇始终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落实,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建议:加大对筒车湾镇生态环保费用投入,县农水局加大对河岸线治理,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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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99号建议的复函
王奔波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对筒车湾镇生态环保投入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4年3月编制并上报了《宁陕县汶水河流域(梅子镇、筒车湾镇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筒车湾镇生态环保投入项目已在规划设计范围内,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并通过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多渠道争取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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