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32 办理部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王鹏 签发日期 2024-12-30 14:45 发布日期 2024-12-30 14:45 类别 B
案由

关于在南昌村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议

 

梅子镇南昌村现有两个小型移民点,居住居民25户,随着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乡村美,乡村环境好,但是也随着人口增加,居住集中所产生的污水飞边也越来越多,居民因早期建房当时未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导致现在雨污不能分离,直接排在河道里,不仅不雅观,而且污染环境,并且污水直接排放到一级水源保护区(引汉济渭水库)。

建议:县环保局投入资金支持梅子镇南昌建设两处小型污水处理厂。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届人大次会议

132号建议的复函


王兴波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南昌村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4年3月编制并上报了《宁陕县汶水河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梅子镇南昌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已在规划设计范围内,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并通过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多渠道争取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2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