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42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乔德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4:47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4:47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解决教师职称晋升中特别突出问题的建议
案由:在宁陕教育一线有极少部分教师由于受所在学校职称指标数量限制,虽然符合晋职称的各种条件,但依然无法解决中级职称问题。他们有的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二十多年,离退休仅剩几年,其中还有的大学毕业从教二十多年依然还是大学毕业时认定的初级职称。他们在一线辛勤教书育人,默默奉献,安于职守,只会教书,无暇争取自身利益,只因学校职称编制指标设置无缘晋升中级职称,更别说晋升高级职称了,这一现状成为全县很多教师急难愁盼的问题。
建议:县教体局从教育集团或者从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晋升整盘考虑,智慧处理,对这极少数人予以特别关注,体现政策的关怀,善待弱势群体,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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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复函
黄国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教师职称晋升中特别突出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陕西省在2018年将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进行了提标,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78号),教育行业幼儿园初级、中级、高级的岗位比例分别为≥40%、≤50%、≤10%,普通小学初级、中级、高级的岗位比例分别为≥35%、≤50%、≤15%,初级中学初级、中级、高级的岗位比例分别为≥25%、≤50%、≤25%,高级中学初级、中级、高级的岗位比例分别为≥15%、≤50%、≤35%。县人社局按照此比例核定全县教育系统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岗位总数,县教体科技局按照此比例核定各校岗位数。 为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县人才吸引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乡村振兴,我县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于2023年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宁人社字〔2023〕58号),建立了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其中规定“连续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初级职称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继续教育,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根据我省提标后的岗位职数和我县出台的相关激励措施,全县各学段一线教师均有机会晋升中级职称。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县教体科技局将积极和县人社局探讨职称评聘相关事宜,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细则等,使职称评聘更合理化,激励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师职称问题的关注,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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