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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11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111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5:07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5:07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修复G345国道长坪村六组刘家梁段垮塌道路的提案
案由:太山庙镇于2020年开始修建G345国道,历时3年全线贯通。但在修建过程中,长坪村六组刘家梁段于2021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坡面垮塌。面积较大且治理困难。目前,有约80米路段基础未铺设,硬化未完成。一到下雨天,路面湿滑且积水较多,坡面也极易产生二次垮塌。严重影响了道路贯通及过往行人、行车安全。 建议:县交通局协调市交投及项目部等相关单位筹集资金对垮塌路段和坡面进行治理。同时,加装安全护栏,全面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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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65号 签发人:方 敏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复函
杨从平委员: 您提出关于修复G345国道长坪村六组刘家梁段垮塌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情况,我局非常关切,345国道2021年建成通车,给当地百姓带来极大便利,但因建设资金有限仍有部分边坡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资金缺口较大,我局只能积极加强和市交投沟通对接,责令国道345项目部按照建管养一体协定,加强对公路日常养护,对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避免重大人员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待项目下达后,立刻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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