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74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24-12-30 15:47 发布日期 2024-12-30 15:47 类别
案由

关于规范城区停车场泊车年租金的建议 

 

    案由: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激增,不仅导致交通拥堵,还引发了停车难,机动车占道无序停放等问题。政府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于2023年10月起,陆续在城区内各道路启用收费泊车。政府实行停车收费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停车、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但是,目前的停车收费设置规则及实际效果和规范停车、治堵治违的本意存在相悖之处。经实地调查和走访社区居民,普遍反映停车位年租金太高。如城区停车场泊车年租金没有上限规定,住宅小区泊车年租金400元至600元不等,大家能够接受。政府投资修建的停车场泊车年租金2400元至5000元,收费就太高了,一个小县城的泊车年租金远远超过一线城市的收费标准,超出居民的承受范围。

    建议:由县级管理部门根据省、市泊车年租金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统一的停车年租金管理办法,加强停车场所规范管理,对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强制性公示,并请主管部门监督执行到位,真正体现公共停车场的公益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三宜”县城建设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回复

  类别:A


 

宁发投函〔2024〕22号               签发人:涂新隆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74号提案的复函

 

罗有涛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城区停车场泊车年租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停车难问题逐渐显现,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提升县城停车服务管理。根据您提出停车收费高的问题,城投公司均按照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物价〔2023〕255号)文件进行收费(文件附后)。为妥善解决县城停车问题,于2024年4月推出会员制停车,会员车辆收费标准为180元/月·辆、2160元/年·辆,会员车辆以年为单位交费一次,即可在城投公司运营管理的停车位上停车,不再进行临时停车缴费,目前会员制停车位已陆续办理中。   

以上是对您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