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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49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49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18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18 | 类别 | C类 |
案由 |
关于将宁陕县城公交车直达太山庙镇龙凤村磨沟口的建议
在G345国道修建之前,龙凤村每天有一趟往返县城的班车方便群众出行,后因G345国道修建,班车已停运至今,现G345国道已修建完成,群众出行只能乘坐私家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建议:将县城公交车运营至太山庙镇龙凤村磨沟口处,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代表姓名:高昌益 联系电话:13772222352 通讯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龙凤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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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C
宁交函〔2024〕74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关于将宁陕县城公交车直达太山庙镇龙凤村磨沟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宁陕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攻坚克难,持续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交通服务保障。 您提到将县城公交车运营至太山庙镇龙凤村磨沟口处,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我局也高度重视,由于县公交公司于2023年11月开通10路车,目前已覆盖太山庙镇,油坊村、太山村、长坪村,城乡公交作为城镇交通补充,存在不能超载,并且要保证便捷和效率,目前县公交公司车辆单边运行时间已超1.5小时,并且存在车行至长坪后车已满载,再将车辆延伸至龙凤一是运行时间增长,候车时间增加,二是延伸后车辆容客人数有限,导致沿途村落均不易乘车的现象出现。乘客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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