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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60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19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19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加快G345国道太山庙镇长坪村刘家梁段路面铺设的建议
太山庙镇长坪村六组刘家梁段(k12+300)作为G345国道的中间道路,对我镇的交通运输、群众出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坪村六组刘家梁段在修建过程中,有80余米路段于2021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大面积垮塌,截至目前路基尚未铺设、塌方未清理,严重影响到了太山庙镇、龙王镇以及来往商洛市人民的日常生活和车辆的正常出行。且因垮塌面积过大,导致此段河道堵塞,汛期极易形成堰塞湖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议:县交通局协调市交投及项目部等相关单位筹集资金对垮塌路段和坡面进行治理,清除河道堵塞石块并按照国道建设标准尽快施工建设。
代表姓名:张茂林 联系电话:13992559936 通讯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长坪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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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75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关于加快G345国道太山庙镇长坪村刘家梁段路面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G345国道太山庙镇长坪村刘家梁段路面铺设的提议,我们已经收到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在此,我们对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您提议的G345国道太山庙镇长坪村刘家梁段路面铺设的项目,我们认识到这对于改善当地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G345国道太山庙镇长坪村刘家梁段K12+300处长度约200米属于地质灾害损毁段,因现场协调难度较大,加之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等原因暂无法启动实施,经多次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衔接,目前已列入省地质灾害风险点数据库,此项目正在积极争取该段地质灾害治理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待上级部门批复资金落实后启动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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