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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5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21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21 | 类别 | C类 |
案由 |
关于对G345国道龙泉村一组关垭堡路段安装防护栏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
龙泉村一组关垭堡沿线因修建G345国道使路基下降,沿线路槛升高,涉及5户20多人居住,最高处有十余米,未安装防护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村民多次到村委会反应,要求安装防护栏,但因村委会无相关资金,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安装防护栏,排除安全隐患。
代表姓名:徐祥松 联系地址:宁陕县城关镇龙泉村 联系电话:1531987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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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C
宁交函〔2024〕78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复函
徐祥松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G345国道龙泉村一组关垭堡路段安装防护栏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察,隐患路段为到户路(无安全护栏),共两段,约150米。对照安康市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申报内容,该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因此我局无法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对接城关镇政府,共商解决办法,确保该处安全隐患尽快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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