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民函〔2024〕57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钱秀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22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22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建立老年食堂的建议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据全国总人口的21.1%,这一比例标志着中国已经正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近年来,我县老龄化现象已显现。特别是由于丧偶、子女在外发展等原因,县城出现一些独居和空巢老人。有些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买菜、做饭以及厨具的清洗很是困难,一日三餐也就成为困扰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好多老人只要子女没在家,每天到了饭点只是简单的对付一下,不讲究健康饮食,只要吃饱就行,有些老人甚至做一顿饭要管好多天。 一日三餐能有温暖可口的饭菜是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如何保证这部分老年人均衡的饮食,对于他们的身体健康尤为重要。给每个老人在晚年创造有一个宽松、舒适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光是每个家庭要考虑的事,更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制度保障,这既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也是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建议: 1.在城市社区中建立老年食堂为先行试点,逐步在全县推广。采取集中供餐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三餐的饮食服务,让老年人在饮食上得到保障,从而提高生活质量,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以政府为主导,整合利用市场的餐饮资源,通过市场运作,使老年食堂能够健康长期地发展。 3.针对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制定合适膳食计划,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检查。 4.对于高龄、因病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入户的服务。 |
||||||
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刘小宁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立老年食堂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现状。目前,全县已建成养老机构7所(其中公办敬老院6所,公办民营老年公寓1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所、居家养老服务站1所。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有棋牌室、活动室、便民食堂等服务场所,可以为村(社区)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等服务。目前各公办敬老院为周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延伸服务,上门为其打扫卫生、做饭、洗衣等,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改善了生活质量。县城松下小区内建立的关一社区养老服务站已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行社会化运营,方便了周边老人用餐,但服务质效还有待提高,服务半径还需要延伸扩展。二是积极争取建设老年人食堂。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已争取资金180万元。另一方面通过摸排城区老年人助餐需求,拟在城区人口集中区建立1所公建民营的老年人食堂,前期经过和县公产中心沟通协调,在城区范围内还没有争取到建立老年人食堂的合适场所,目前正在想方设法的找场地、寻求合作方争取早日建成城区老年人食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3年,民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社区老年食堂可以很好地解决老年人就餐问题。我省的老年人助餐服务相关文件还未正式出台。结合您提案中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老年人助餐服务上再发力。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协调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积极对接本地餐饮企业、社会组织加入老年人助餐服务行列,参与开办或承接运营老年人食堂、增设老年助餐窗口、老年用餐区。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爱心人士等参与为老助餐服务,为行动不便、需要照顾的独居、失能、高龄老人送餐上门。通过外卖、跑腿等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打通送餐服务“最后一米”。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我局将依据省市政策文件,落实运营奖补。对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企业,可在减免相关税收、用电用水用气等给予优惠和政策扶持。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欢迎您能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便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宁陕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