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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01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25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25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加快灾后重建道路的建议
近年来,一到汛期,便会发生洪水灾害,对我县基础设施构成了极大威胁。如2023年“7.3”洪灾的发生,对新场镇的道路交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破坏,其中最为严重的仍是道路和护坎。经全面排查,同心村至菜子坪县级主干道水毁路段和护坎大大小小共计13处。截至目前,水毁路段尚未恢复重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出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由县交通局、县财政局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新场镇负责组织实施修复,以防止“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小患不防大患难当”的后果和损失;对工程量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道路和护坎,由县交通局争取项目资金予以工程修复,帮助新场镇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灾后重建;以防止2024年汛期造成更大交通损失和更大安全隐患。
代表姓名:汪煜炀 联系地址:宁陕县新场镇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3991518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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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09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复函
汪煜炀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灾后道路重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2023年“7.3”洪灾的发生,新场镇的道路交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破坏,同心村至菜子坪县级主干道水毁路段和护坎大大小小共计13处损毁严重的问题我们非常关切。我局已安排相关人员多次现场查看,并委托第三方提供设计图纸,目前正在积极办理招标采购中,采购完成后立即实施修复。力争早日完善,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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