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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0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10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37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37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协调镇安县改造硬化月河镇菩萨店村境内村道的建议
沙金路的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开始实施,由于沙金路改造提升工程绝大部分是在原路基上实施,但在沙金路施工期间,金川镇政府到沙坪的交通仍受到一定的影响。为方便金川镇的对外通行,在沙公路施工期间,可采取从兴隆村楼房沟翻庙垭子到小竹山沟口过黄金过水桥经碾子沟口、牛王庙垭子、镇安县菩萨店村杨柳树湾、鼎益丰矿业厂部路口到旬(旬阳坝)月(原月河乡政府)公路到达月河坪,至此,既可经月太路口、旬阳坝翻平河梁到县城,也可经古磉礅、胭脂坝翻石沟梁到县城。其中黄金过水桥经牛王庙垭子到旬(旬阳坝)月(镇安县原月河乡政府)10.5公里公路中牛王庙垭子至鼎丰矿业厂部门口2.5公里段尚未改造硬化。 建议:县政府协调镇安县政府尽快对月河镇菩萨店村境内2.5公里村级路进行改造硬化,既方便本村群众出行,又可方便金川镇群众在沙金路改造工程实施期间的出行。
代表姓名:陈兴宗 联系地址:金川镇黄金村 联系电话:1377222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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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18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复函
陈兴宗代表: 您提出关于协调镇安县改造硬化月河镇菩萨店村境内村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关于改造硬化月河镇菩萨店村境内2.5公里村级路的提议,我们已经收到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在此,我们对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您提议的改造硬化月河镇菩萨店村境内村级路的项目,我们认识到这对于改善当地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该段道路并不属于我县直接辖区范围,我们需要与镇安县政府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共同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我们坚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一定能够顺利推进,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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