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5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45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6:46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6:46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开发八亩村新庄组至泗水沟旅游线路的建议
为了打造宁陕县全域旅游,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希望能够打通城关镇八亩村新庄组至泗水沟4.1km道路,形成旅游黄金线,方便游客出行。 建议:交通部门、城关镇协调开发八亩村新庄组至泗水沟4.1km旅游路线。
代表姓名:胡万红 联系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 联系电话:13891531874
|
||||||
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31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胡万红代表: 您提出关于开发八亩村新庄组至泗水沟旅游线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和高度重视城关镇的交通问题。在脱贫攻坚期间,我局通过积极向上申请,争取到常年居住30户以上的通组路项目,改变了群众出行难的状况,方便了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 您所说的这条八亩村新庄组至泗水沟旅游线路,路线长度约为4.1公里,全线为羊肠小道,沿线无人居住。新庄组村民出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可通过栗札—新庄公路解决;龙王坪村泗树沟组村民出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可通过菜梅路解决。按照目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申报通组路项目必须是常年居住30户100人以上的自然村,新庄组连接筒车湾镇龙王坪村泗树沟组通组路达不到到申报项目的条件,因此无法向国家争取到项目资金支持;同时,申报旅游公路需有省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命名文件做前置条件;加之,宁陕地域面积广,山大沟深,还需要实施修建的通组路很多,我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多渠道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待计划下达后,我局将立即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