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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68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7:23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7:23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解决七丰路道路安全隐患的建议
广货街镇七丰路建于2015年,是广货街镇至北沟村、五台村、和平村1500余名群众通行的重要通村道路,对当地经济发展、群众出行具有决定性作用,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现七丰路路面起沙,部分路基塌陷,七里沟段临崖路段出现了较长基础下沉开裂情况,长度总计约2公里,裂缝平均宽度5-7公分,且部分弯道坡度太大,没有防护栏,悬崖上的大树和石头不稳定,摇摇欲坠,尤其是夏季阴雨天气,七丰路经常塌方,落石。冬季,稍微下雪,七丰路就交通管制,无法通行,雨季和冬季出行存在困难,每年平均有2—3个月无法通行,群众反映强烈。 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协调解决,对路基沉降开裂和部分陡坡急弯进行改造提升,冬季采购环保融雪剂布撒等方式,解决七丰路道路安全隐患。
代表姓名:胡莉 联系地址:沙沟养育中心 联系电话:1782949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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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54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胡莉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七丰路道路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市政策支持及县委、县政府努力下,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但由于全县农村公路里程体量较大,随着服役时间的增长和管养里程的逐年增加,管养投入逐年倍增,养护资金严重不足,致使七丰路等部分农村公路未安装护栏,破损路面没有得到及时修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水平的提升。 七丰路属于乡道范围,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宁陕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49号)相关规定,乡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指导广货街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七丰路的养护管理,确保该路段能够正常安全通行。同时,我局计划将七丰路等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努力纳入交通“十四五”规划需求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通过工程措施进一步提升七丰路通行保障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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