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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4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04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4-12-30 18:06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8:06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修复水毁基本农田的建议
新场村于2021年九月三日至二十八日期间,连续遭遇多次强降雨,由于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及河流洪水,造成路段摧毁及土地流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据不完全统计冲毁农田护坝2000余米,冲毁农田110余亩(包含农户的确定产权承包地及集体耕地),极大的影响了农户春耕及产业发展,造成了农户无法耕种,产业难以发展,生活出行困难等问题。 建议: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安排经费,解决农户9.28水毁的耕地种植和群众生活出行问题。
代表姓名:冉丛福 联系地址:新场村党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1599132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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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类别:B
宁交函〔2024〕108号 签发人:方 敏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复函
冉丛福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复水毁基本农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2021年9月3日至28日期间,连续遭遇多次强降雨,由于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及河流洪水,造成路段摧毁及土地流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问题我们非常关切。关于道路水毁后,我局第一时间抢通便道,满足村民出行;我局多方争取项目,已于2022年9月前,完成了菜子坪至筒车湾段县道水毁修复,达到灾前水平。针对土地流失、冲毁农田等问题,不在我局管辖范围。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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