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6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66 办理部门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田伟 签发日期 2024-07-25 15:33 发布日期 2024-12-31 15:34 类别 B
案由

关于解决森之源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森之源项目是县上引进的旅游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广货街镇沙沟村洋芋沟组,计划征地105亩,转移安置群众45人,2012年企业进驻后,按照土地流转方式,由企业实施征收和搬迁,累计补偿群众征地款280多万元,修建安置房42套。

2013年,该项目由于开发商原因陷入停滞,新修的安置房由于秦岭生态环境整治被国土部门部分查封,企业负责人因涉嫌诈骗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项目已陷入僵局,既没有新的企业接手开发,群众无法搬入安置房屋,部分群众现有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改善住房需求的群众也无法办理新建住房手续。部分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群众因林权证、土地证在企业手中,没法办理流转、抵押,产业发展面临困难。

建议:建议县文旅广电局对该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妥善化解,解决群众面临的困境。

 

代表姓名:党玉轩

联系地址:广货街镇沙沟村

联系电话:13700253938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6号建议的复函

 

玉轩代表:

    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生态旅游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关于解决森之源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森之源项目为我县招商引资的旅游项目,由陕西森之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累计补偿群众征地款280多万元,修建安置房42套,该项目安置房因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部分被查封,现处于停滞状态。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保障当地群众利益,县政府在2023年6月由周县长召开的县政府2023年第九次常务会议中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广货街镇配合,督促项目企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评审,按程序办理开工手续,确保实质性开工建设,消除土地闲置状态,同时督促企业积极与安置点建设方协商解决矛盾纠纷,组织落实项目区住户搬迁;在2023年11月,由县政法委书记杨永杰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研判宁陕县森之源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和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广货街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秦岭办)、县文旅广电局、环保局等各单位职责,目前各责任单位正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力争早日解决该遗留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