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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56 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56 | 办理部门 | 县卫健和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丁宇 | 签发日期 | 2024-12-31 16:14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6:14 | 类别 | |
案由 |
关于在宁陕县医院设立便民储物柜的建议 由于有些患者来院就诊时要带的东西太多,带着东西上下楼就诊不方便。
建议:医院在门诊大厅增设储物柜,方便患者就诊检查时使用。既能免费寄存小件物品,又能避免物品丢失,既避免了患者来回奔波,又节省了宝贵的就医时间。
代表姓名:陈 慧
联系电话:18091534896
通讯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双建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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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陈慧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宁陕县医院设立便民储物柜》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医院是为患者提供诊疗康复服务的大型公共场所,整体环境卫生及服务能力是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指标。在日常的就诊过程中,患者和家属往往需要携带一些个人物品,可能给就诊带来不便。县医院对 156 号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挑选地点、储物设备。 目前,已在院内门诊大厅设立了便民储物柜,该便民储物柜采用人脸识别功能,方便患者和家属存放物品。同时,加强储物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易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充分征求建议和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努力提升患者就医感受。
宁陕县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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