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39 办理部门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田伟 签发日期 2024-07-26 15:57 发布日期 2024-12-31 16:23 类别 B
案由

关于登记闲置房屋多元化开发民宿的建议

 

案由:随着农村不断城镇化,进城村民越来越多,选择在城市定居的村民数量增多。在城市定居村民老家的房屋没人住,农村出现了闲置房屋。有的房屋修建较多较好,但实际长期居住只有老人,无力自行经营民宿,房屋利用率较低。为我县生态旅游发展需求,有效提升房屋综合利用率、切实提高人民收入。

建议:

1.登记农村闲置房屋和有意向租赁改造为民宿的房屋,登记时记录房屋特点和屋主的意向需求,动态更新信息。

2.将有开发潜能的房屋资源统筹、打包、多元化招商引资,吸引民宿企业入驻,扩大民宿集群效益,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9号建议的复函

 

葛书荣委员:

您提出关于登记闲置房屋多元化开发民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县把发展民宿产业作为推动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先后制定出台了《宁陕县支持康养产业发展三十条措施》、《宁陕县加快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民宿产业“六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宁陕县“旅游民宿贷”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性文件,推动民宿产业规范化、特色化、规模化、全域化发展,着力建设全市民宿发展引领区和大秦岭最佳旅居目的地,推动形成生态旅游百亿集群。

在民宿产业建设进程中,我们积极推动闲置房屋提升改造和有效利用,组织各镇对可盘活利用的老庭院、旧厂房、旧校舍等基础资源基础开展了详细调查摸底和登记,并建立台账,形成动态监管体系。为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积极性,制定《宁陕县“旅游民宿贷”实施办法》,对在我县从事乡村民宿开发的市场主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或旅游民宿贷贴息贷款。建立“旅游民宿贷”和“六百工程”管理台账,加强贷款审核和监管,截至目前放款71笔5977.9万元,乡村民宿(星级农家乐)统一打包设计10户,自行设计32户,启动建设58户,已建成12户。同时,引导民宿和农家乐业主对经营场地、接待设施、整体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建设采摘园,钓鱼平台等体验项目,发展特色经济,多渠道增加游客流量。

同时,我们坚持品牌运营的思路,对建成精品民宿项目实施专业化运营,签约引进大乐之野、隐居乡里、既下山、飞茑集、西坡等全国民宿头部企业11个、鹿寨山集、花栖玥、大秦山仓、贝壳山居等省内品牌4个,目前全县已建成精品民宿23处,天华山居、终南之南、隐居终南、旬阳坝等17处精品民宿(集群)正在加快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持之以恒抓好全县民宿产业,牵头做好闲置房屋提升改造,制定出台民宿产业发展规范,组织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开展优秀民宿管家和民宿工匠评选活动,鼓励在外能人返乡兴建民宿。特别是要围绕打造“秦岭山居”区域品牌,组建“秦岭山居”民宿行业协会,召开“秦岭山居”民宿运营大会,围绕乡村民宿运营和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合作协作、主题演讲、产品发布等,持续推动全县民宿产业发展,加快我县民宿产业“全域开花”,把“秦岭山居”打造成安康市乃至陕西省的示范品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生态旅游和民宿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