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5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52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田伟 | 签发日期 | 2024-06-19 16:27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6:28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建设游乐场所设施的建议
案由:随着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县建设了一批景区景点和精品民宿,打造了皇冠、广货街、筒车湾等重点旅游名镇,“秦岭之心,绿都宁陕”旅游品牌在全省拥有了一定知名度。但我县的旅游产品多以自然观光为主,除夏季河谷漂流、水世界等季节性较强、消费较高的玩乐项目外,我县全县境内缺乏游乐场所和设施,不仅对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也让本县群众抱怨。一是因我县缺乏游乐场所,对亲子游吸引力不足;二是很多来宁游客在走马观花后,由于缺乏儿童游乐场所,带上小孩到了石泉、汉中、安康等我县周边旅游配套建设较好,对儿童吸引力更高的地方游玩;三是我县本地居民在周末、节假日想带上小孩出游,由于本县没有游乐场所,也只能选择到周边县市旅游,既增加了出行成本造成群众不满,也影响了我县旅游产业收入。四是由于本县缺乏儿童游乐场所,到周边县市游玩出行成本较高,部分家庭出游频次减少,儿童“没地方玩”,就宅在家里玩手机、看电视、玩电脑游戏,在这些电子产品的侵害下,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儿童视力下降趋势明显。
建议:为完善我县旅游服务配套功能,拓宽旅游增收渠道,增强我县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满足游客和居民的需求。建议在县城周边、重点旅游集镇、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室内游乐场或者室外儿童游乐园。例如在县城商超中配套建设儿童玩乐设施,在渔湾、上坝河、皇冠规划建设儿童乐园,配套海盗船、空中飞椅、空中索道、射击打靶等游乐项目,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发动周边群众在游乐场所周边售卖小吃,推销宁陕山珍特产,增加农户居民收入,带动我县旅游产业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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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52号建议的复函
赖军委员: 您提出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增设儿童游乐场所和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游乐场所和设施是我县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经过多方了解和沟通。按照政府工作安排,由住建局负责实施的宁陕县体育综合运动中心项目中为儿童专门规划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该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规划有篮球场馆、羽毛球馆、游泳馆以及儿童室外游乐场所,该项目计划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此外,旬阳坝森林小火车轨道已完工并投用,。 同时,我们在全县实施民宿产业“六百工程”,激励引导业主对经营场地、接待设施、整体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建设采摘园、秋千、滑梯、跷跷板等设施,开展玩沙、烧烤、采摘、种植等活动,丰富体验类、互动式旅游产品,满足少年儿童的需求,发展特色经济。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