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陕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132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田伟 | 签发日期 | 2024-06-18 16:40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6:41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更新安装我县新增文化旅游景区、民宿 交通导示牌的建议
案由:截止2024年3月,我县新增子午梅苑、渔湾逸谷两个国家级3A景区,及望梅山居、海棠花开、鹿柴山集八亩溪谷、鹿柴山集渔湾逸谷、老安山居等一系列已经开业的文旅业态,但文化旅游景区及民宿交通导示仍是过去十年前的牌子,随着宁石高速的开通,我县交通路网也发生变化,导示系统亟待更新。 建议: 1.由文旅局牵头更新新增文化旅游景区、民宿名称地点等信息,并征询相关景区民宿交通导示布局位置; 2.由交通局结合文旅局征集的文化旅游景区、民宿等信息,在我县西汉高速沿线、秦岭服务区、宁陕服务区、宁陕两大收费站出入口,县城区主要路口、G210国道沿线、各新增景区民宿周边增设文化旅游交通导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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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宁陕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复函
胡应兵委员: 您提出《关于更新安装我县新增文化旅游景区、民宿交通导示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积极争取资金,完善文化旅游景区景点、民宿名称地点标志,规范我县景区景点、民宿标识牌。针对您提出文化旅游景区、民宿等信息,在我县西汉高速沿线、秦岭服务区、宁陕服务区、宁陕两大收费站出入口,县城区主要路口、G210国道沿线、各新增景区民宿周边增设文化旅游交通导示牌。在渔湾逸谷、子午梅苑创建国家3A景区中,我局筹措资金,根据创建规划和实际要求,对景区标识引导点位进行了完善,渔湾逸谷、子午梅苑景区被命名为国家3A景区。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全域旅游规划修编和执行,持续完善旅游景区景点和民宿的交通指示牌等标识体系。 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