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92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4-07-10 08:00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8:23 | 类别 | |
案由 |
关于在城乡结合部大力发展大棚蔬菜建议
案由: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合理利用我县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加大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努力发展我县反季节蔬菜种植,协调解决蔬菜季节供应缺口,对促进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产品,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议: 1.政府加大重视,多部门联合,尽快摸清我县基本情况,同时出台符合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加大投入,转变投入观念,把有限的项目资金投入到刀刃上,资金的投向要从过去的种子和化肥补助以及生产补助转向基础设施补助。比如灌排水系统工程,建造钢架大棚,配置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上,使项目资金能够连续使用,提高生产效益,减少投资成本。 3.加大宣传,搞好引导,服务指导工作,党政部门要把“口号变成干实事”,使农民切实感受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效果。让农民真正从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之从常规的家庭式种植走向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有机化生产,提高产品竞争力。 4.加强技术指导,反季节蔬菜技术性强,管理复杂,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才能获得成功。 5.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流转几年未种植等土地资源,平整改良后鼓励对农作物种植有经验和对种植农作物有深厚情谊的农民种植,并进行技术和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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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 第92号建议的复函
田艳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结合部蔬菜大棚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蔬菜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建好“菜园子”,是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力支撑。 宁陕属典型山区县,地广人稀,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89万人,城镇化率49%。全县居民蔬菜产品需求大多以农户自给自足为主,周边县市区调运补充为辅。2023年,全县完成蔬菜生产3.7万亩、产量4.6万吨,全县累计建立“菜篮子”销售网点(门店)50个,城乡居民蔬菜产品保供稳定有序。全县累计建成大棚设施22万余平方米,主要从事香菇、平菇、羊肚菌等食用菌栽培。 我县耕地资源有限,土地碎片化情况客观存在,加上城乡结合部已纳入我县城镇规划,被列为收储用地,发展蔬菜大棚应因地而异。为提升我县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水平以及推动撂荒地治理工作,我县在《宁陕县支持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宁政办发〔2024〕19号)中明确:支持蔬菜大棚建设,对新建设施蔬菜保供基地有效设施面积10亩以上并正常生产的,大棚跨度6米以上的,按照5000元/亩进行一次性奖补;大棚跨度8米及以上的,按照8000元/亩进行一次性奖补;联栋大棚按照1.5万元/亩进行一次性奖补。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经营主体当年流转荒地发展粮油菜生产以及粮油菜套种中药材,复耕种植2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复耕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400元;复耕种植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通过奖补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及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发展。同时,我县不断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选聘特色产业首席专家3名、特聘农技员12名,累计培育职业农民1006人,组建了县镇村三级农技服务队伍,结合农时及产业发展需求,扎实开展指导服务工作,为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要求,抓好蔬菜生产任务落实,稳定蔬菜种植面积与产量,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建好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零售网点,提升市场流通能力,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市场调控保障能力,全力保障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在此,诚邀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