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05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志清 签发日期 2024-07-10 08:00 发布日期 2024-12-31 18:24 类别
案由

关于提升青龙娅村食用菌产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议

 

案由:青龙娅食用菌产业园现已初具规模,为切实稳定发展袋料食用菌产业,两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需生产仅季节菇,现大棚不具备条件,需增加升温设施及更换大棚塑料薄膜,改造大棚13个。

建议:由县农水局组织实施。

回复

对宁陕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复函

 

陈胜恩、文玉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青龙娅村食用菌产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用菌是我县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为推动我县食用菌产业集聚发展,我局于2019年-2021年实施了香菇小镇项目,在城关镇青龙娅村董家坝、椿树坪、长坪梁、红花铺4处建设了标准化食用菌生产设施,建成了高品质食用菌种植产业园。目前,青龙娅村食用菌产业园由宁陕县青龙菌业专业合作社、宁陕县玉海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家经营主体承接经营,并定期向青龙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付土地流转费用及园区设施租赁费用。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求,我局已于2023年6月,将香菇小镇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正式移交给城关镇青龙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城关镇青龙娅村负责香菇小镇项目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管护。

您在建议中提出,需对园区大棚增加升温设施、更换棚膜,对部分大棚进行改建。该建议符合青龙娅村食用菌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实际。我局将积极对接城关镇人民政府,对青龙娅村食用菌产业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需求进行梳理,通过项目建设的方式,争取列入2025年巩固衔接资金项目予以解决。同时,指导青龙娅村做好园区设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园区资产持续长久发挥效益。

在此,诚邀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