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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8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058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4-07-08 08:00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8:46 | 类别 | |
案由 |
编号:058
关于斜峪河村线沟口水毁农田 河堤修建的建议
斜峪河村线沟口河堤于“8.29”洪灾冲毁一直未修复,现根据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相关规定,保障土地流失且村民能正常耕种土地。 建议: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助解决,修复长约600米的河堤,以保护农田。
代表姓名:康青山 联系地址:宁陕县城关镇斜峪河村 联系电话:1389158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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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8号建议的复函
康青山代表: 您提出关于城关镇斜峪河村线沟口水毁河堤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宁陕县受地理环境限制,耕地大部分沿河岸而建,易受洪水暴雨侵袭,农田护堤对降低农业风险,保护耕地极为重要。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在斜峪河也建设了一批护田防护堤。 但由于项目资金有限,您所提的线沟口水毁河堤尚未得到修复。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高标准农田项目争取力度,同时,积极编报山洪沟治理项目,通过多种渠道争取资金,解决斜峪河村线沟口水毁河堤修复问题。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宋浩 联系电话:17089110481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