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6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36 办理部门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志清 签发日期 2024-07-10 08:00 发布日期 2024-12-31 19:36 类别
案由

编号:136

 

关于及时兑付产业奖补的建议

 

我县粮油种植发展势头良好,群众积极主动性极强,但每年产业奖补兑现总是拖拉。

建议:建议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每年的产业奖补只要县、镇、村三级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就应该及时进行兑付。

 

代表姓名:王兴波

联系地址: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91319381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6号建议的复函

 

王兴波代表:

您提出《关于及时兑付产业奖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带农增收的积极性,我县自脱贫攻坚期间就开始实施了产业奖补政策。在2022年制定印发了《宁陕县支持粮油菜生产发展奖补办法(暂行)、宁陕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暂行)》,《办法》有效期2年;2023年制定印发了《宁陕县支持鲜食玉米产业发展七条措施》;2024年优化产业奖补政策措施,制定印发了《宁陕县支持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宁政办发〔2024〕19号),并同步制定了《宁陕县支持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宁农水发〔2024〕55 号),明确了产业奖补申报验收工作要求。

县政府根据每年产业奖补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衔接资金予以保障。因资金等原因,每年产业奖补资金实际为跨年保障,即用次年资金兑付上年度产业奖补。2023年度,全县农户及经营主体申报产业奖补1823万元。根据产业奖补资金到位情况,我局于2024年2月底,完成兑付产业奖补兑付1067万元(其中农户申报项目已全额兑付,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平均按照35%比例兑付)。在2024年4月30日、7月11日,我局先后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解决2023年度产业奖补资金的报告(宁农水字〔2024〕114号、宁农水字〔2024〕195 号)。目前,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但资金保障仍有欠缺。我局已向政府领导汇报,正在与县财政局积极对接借款工作用于保障2023年度产业奖补资金,预计在8月上旬完成剩余未兑付的2023年度产业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宁陕县支持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宁农水发〔2024〕55 号)推进产业奖补政策落实,按照时令季节特点和项目实施完成时间的不同,实行分批申报验收,及时向政府汇报资金需求情况,加快产业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好建议和意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