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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4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54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4-06-15 08:00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9:41 | 类别 | |
案由 |
编号:154
关于恢复灾后河堤基础设施的建议
由于受2021年“8.21”强降雨的影响,太山庙镇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双建村长新河等7处2220米河堤受损,导致村民房屋、基本农田得不到保护,影响群众正常出行。 建议: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双建村因灾损毁河堤基础设施修复问题。
代表姓名:陈 慧 联系电话:18091534896 通讯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双建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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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4号建议的复函
陈慧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恢复双建村因灾损毁河堤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同镇村实地勘察,已将你村涉及的多段水毁河堤纳入相关水利规划,正在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待项目资金下达后按照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批分段逐步实施。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