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4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54 办理部门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志清 签发日期 2024-06-15 08:00 发布日期 2024-12-31 19:41 类别
案由

编号:154

 

关于恢复灾后河堤基础设施的建议

 

由于受2021年“8.21”强降雨的影响,太山庙镇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双建村长新河等7处2220米河堤受损,导致村民房屋、基本农田得不到保护,影响群众正常出行。

建议: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双建村因灾损毁河堤基础设施修复问题。

 

代表姓名:陈    

联系电话:18091534896         

通讯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双建村委会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4号建议的复函

 

陈慧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恢复双建村因灾损毁河堤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同镇村实地勘察,已将你村涉及的多段水毁河堤纳入相关水利规划,正在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待项目资金下达后按照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批分段逐步实施。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