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97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97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4-07-10 08:00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9:54 | 类别 | |
案由 |
编号:197
关于对四亩地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建议
四亩地镇四亩地村凉水井组260亩高标准农田属于土地复垦项目,原有进水渠、灌溉渠已无法满足农田需求,对农户耕作产生一定影响。 建议:对该农田增加网格,确保每个地块都能灌溉,更好的帮助农户发展产业。
代表姓名:李波 联系地址:宁陕县四亩地镇四亩地村 联系电话:1361915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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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97号建议的复函
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四亩地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四亩地镇四亩地村凉水井组农田建设属于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秦岭隧洞凉水井弃渣场土地复垦项目。该项目由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启动实施,于2022年11月完成复垦项目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已完工但还未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核查验收,还未向镇村移交。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对该农田增加网格的问题。经走访相关单位,查阅资料,了解情况,陕西省引汉济渭大河坝分公司在启动土地复垦工作前期,依据凉水井弃渣场2018年堆渣现状,考虑各布局限制因素,经过参建各方与县自然资源局实地踏勘,与四亩地镇及四亩地村协商,确定了《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秦岭隧洞凉水井弃渣场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田块划分及引水支渠布置,由四亩地村自行决定。故项目参建方按照施工方案在施工中未对农田进行网格划分建设。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在组织土地复垦项目核验工作中,已向陕西省引汉济渭大河坝分公司反馈了该土地复垦土地面积不够、土壤厚度不够、因灌溉渠道布置原因中心地块灌溉难度大、地块存在少许弃渣或者石头等问题。待陕西省引汉济渭大河坝分公司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进行复垦验收。鉴于该项目还未进行验收交付,且目前该地块由政府组织宁陕县祥之河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耕种,从事粮食规模种植。建议镇村结合产业发展用地实际需求,向自然资源局及省引汉济渭大河坝分公司反馈意见,我局也将继续关注此项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凉水井农田建设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好建议和意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