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97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97 办理部门 安康市公路局宁陕公路段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周自林 签发日期 2024-05-16 14:35 发布日期 2025-01-02 14:42 类别
案由

案由: 每年夏季,210国道是众多自驾游爱好者和摩托越野爱好者非常喜爱的旅游休闲打卡路,210国道宁陕路段有些村镇标识标牌不全甚至缺失,给众多车友带来许多困惑和不便,也影响宁陕全域旅游的形象。

建议:

1.尽快补齐210沿路村镇标识标牌。

2.在标识牌附近树立宁陕旅游图,并标注当前所在地及推荐旅游路线。



回复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97号建议的复函

 

王炜委员:

       您提出“关于完善210国道标识标牌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首先感谢您对我们行业的关注和重视。

       二、针对您的建议1:尽快补齐210沿路村镇标识标牌。根据《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规定,乡镇标识牌不能设置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只能设置在县道和乡道。因此,210国道不宜设置各乡镇标识牌。建议2:在标识牌附近树立宁陕旅游图,并标注当前所在地及推荐线路。因我单位无设置旅游图权限,此建议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我单位将全力配合。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建议,共同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安康市公路局宁陕公路段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