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1 | 办理部门 | 县林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郑常涛 | 签发日期 | 2024-06-24 08:00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08:11 | 类别 | |
案由 |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中药饮片)产业链发展的建议
案由:宁陕县发展中药材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据调查,宁陕县共有动植物药材1000多种,其中列入《中国药典》的300多种,列入国家级管理的20余种,尤其盛产猪苓、天麻、杜仲、黄柏、绞股蓝、山茱萸、木贼草、山慈菇、九节菖蒲、麝香(林麝)等。全县现有2个规模化中药饮片厂,年产中药饮片2000余吨,中药饮片产业具有一定的基础。生物医药产业链是省、市、县三级确定建设的重点产业链,中药饮片作为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宁陕县发展潜力巨大。中药饮片上承中药材,下接中成药、提取物、保健品和中医临床,处于整个中药产业链的核心位置。中药饮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影响中药产业的整体发展质量与效益,更对中医药事业的长期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现宁陕县县域内中药饮片的消费终端年需求中药饮片约250吨,产值约1200余万元,但是县域内实际使用本地生产的中药饮片还不到一成,宁陕县现有的两个中药饮片公司所产中药饮片大多数销往外地,本地市场占有率低,本地中药饮片“内循环”不够,严重限制了宁陕县以中药饮片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 建议: 1.建议宁陕县政府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卫健局等部门,引导宁陕县中医院、诊所、药店等中药饮片流通渠道优先采购本县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提升本地中药饮片的采购率,适当提高本地中药饮片的医保报销比例,以促进当地中药饮片的本地化销售,助力本土中药饮片企业做强做大。 2.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生物医药(中药饮片)产业链的政策支持,整合脱贫攻坚与衔接资金倾斜支持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提取等环节,加大生物医药产业融资补贴力度,制定生物医药(中药饮片)税收与水电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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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复函
陈兵委员: 您提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中药饮片)产业链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宁陕县政府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卫健局等部门,引导宁陕县中医院、诊所、药店等中药流通渠道优先采购本县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提升本地中药饮片的采购率,适当提高本地中药饮片的医保报销比例,以促进当地中药饮片的本地化销售,助力本土中药饮片企业做强做大。” 1. 县中医院、部分镇卫生院已采购贵公司的中药饮片,下一步,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要求,县中医医院已与各镇卫生院建立中医联合馆,正在建设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将加大对本县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品采购力度,提升本地中药饮片的采购率。 2.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高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2023版医保目录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已达892种,并印发了《陕西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增补医保支付中药饮片品种做了安排部署,若我县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条件需申报增补的品种,县医保局将积极支持配合,但因目前医保基金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全市的中药饮片医保报销比例一致,我县医保部门不能擅自提高本地中药饮片报销比例。 二、关于“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生物医药(中药饮片)产业链的政策支持,整合脱贫攻坚余衔接资金倾斜支持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提取等环节,加大生物医药产业融资补贴力度,制定生物医药(中药饮片)税收与水电费优惠政策。” 1.县政府于6月5日制定出台了《宁陕县支持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宁政办发〔2024〕19),从中药材种植、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产品收购、品牌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均明确了奖补条件和标准。 2.“产业融资补贴”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万元的企业贷款可享受50%的贴息,具体可联系县经贸局。也可申报创业、或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具体可联系县人社局(0915-6821596)。 3.经咨询县经贸、飞地办、工业园区等部门,我县目前没有关于生物医药(中药饮片)水电费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已过有效期,新的政策正在制定中。县天麻和猪苓中药材产业链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积极推动,大力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宁陕县林业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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