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关于认定宁陕于阿妈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为新社区工厂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9 09:42

按照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发〔2021〕6号)精神,结合《安康市新社区工厂地方标准》,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拟将宁陕于阿妈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认定为新社区工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月19日至2月25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培育和发展新社区工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6828233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