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陕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5-002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31 14:05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02:05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财政预算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在2024年12月26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宁陕县财政局 柯小军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年初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6400万元,不作调整。
(二)支出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正常调资,包括年度内正常晋级晋档调资增加的支出;发放目标考核奖增加的支出;相关社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增加的支出等。二是各镇、各部门保运转支出、会议决定安排及应配套支出、保重点项目增加的支出。三是增加的刚性支出。
调整预算拟新增安排支出38017万元,其中:从年初预算结余指标及可平衡使用专款指标中调剂支出2992万元后,当年新增支出35025万元。
本次调整预算总计安排支出38017万元分项如下:
(1)保工资支出8552万元。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增加10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兜底5058万元,2023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654万元,教师奖励性绩效416万元,各镇村干部工资提标补助资金258万元。
(2)保民生支出2266万元。主要是:县住建局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费629万元,各学校2024年教育质量提质增效资金246万元,县医共体总院运转保障资金351万元,单位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243万元,优化生育政策补助经费161万元,宁陕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资金(养育未来)135万元,殡仪馆火化工工资补助、群众火化补助资金和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建设补助资金116万元。
(3)各镇、各部门运转及专项业务费,县级专项资金及化解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7206万元。主要是:全域旅游专项资金1464万元,绿色工业专项资金843万元,项目前期费699万元,2024年医共体建设专项资金961万元,2024年教共体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2024年文共体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化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2495万元,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运行费200万元,其余资金主要为各镇、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发生的专项业务经费。
(4)刚性支出500万元。为县教体局城区高中、小学、幼儿园建设PPP项目2024年服务费500万元。
(5)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及新增一般债券支出94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专款支出5993万元,新增一般债券项目支出350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96904万元调整为131929万元(不含新增上级专款),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2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按照上述方案调整后,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
根据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年初的11640万元,调整为9205万元,调减2435万元。具体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的11460万元调整为8843万元,调减2618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年初的160万元调整为 341万元,调增181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由年初的20万元调整为21万元,调增1万元;
(二)支出调整
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及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15174万元调整为33077万元,调增17903万元。具体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460万元调整为6630万元,调减483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万元调整为341万元,调增181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20万元调整为21万元,调增1万元;
4.调增本年度转贷的专项债券额度对应安排的支出22551万元。
根据调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9205万元,加上级转贷专项债券资金22551万元,调入资金45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69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61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调出资金22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694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按照上述方案调整后,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按照实际参保人员收支与年初预计发生变动而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16139万元调整为18102万元,调增196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3799万元调整为3855万元,调增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12340万元调整为14247万元,调增190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15134万元调整为16986万元,调增18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2797万元调整为3047万元,调增2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12337万元调整为13939万元,调增160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预算调整属预计数,同时上述调整未包括省市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最终预算支出执行结果以实际执行的决算数为准。
四、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一)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情况
2024年上级转贷我县一般债券资金9200万元,按省市要求,本次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整治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根据使用原则将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用于以下项目:(1)城关镇政府青龙娅食用菌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00万元;(2)城关镇政府宁陕县东河绿道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二期)165万元;(3)广货街镇政府广货街社区老安组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359万元;(4)皇冠镇政府皇冠兴隆村田园综合体项目498万元;(5)新场镇政府新场学堂坪田园综合体一期一标段附属配套项目498万元;(6)农林水利局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80万元;(7)交通局G210县城过境线项目500万元;(8)交通局沙金路改建项目1600万元;(9)县妇计中心宁陕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0万元;(10)自然资源局宁石高速项目1564.91万元;(11)住建局城区拱桥及公厕建设项目200万元;(12)住建局环长安河健身步道建设项目1000万元;(13)住建局白鹭湾地下综合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14)县委党校党校建设项目500万元;(15)县公安局看守所(武警营房)拘留所建设项目719.7万元;(16)县公安局拘留所室外硬化、绿化及智慧监管项目115.39万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
2024年上级转贷我县专项债券资金22551万元,专项用于以下项目:(1)宁陕飞地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18000万元;(2)西渝及西康高铁项目支出3769万元;(3)补充政府基金专项债券400万元;(4)化解隐性债务发行的置换债券382万元。
五、后阶段工作措施
(一)优化协同机制,多措并举保“收入”
持续加强财政、税务、发改、住建等多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实时了解县域最新经济发展动向、项目开工情况,共同做好协税护税工作。严格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登记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外出、外来经营报验企业的管理制度,清理分析欠税,有效防止税源流失,做到税费齐抓共管。用“线上+线下”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实地走访答疑解惑。
(二)强化资金盘活,落实管控促“增效”
一是对预算结余、部门结余、财政专户资金结余结转开展动态分类清理收回,对结余资金,随清随收,对上级专项及本级安排项目形成的结转资金,除未实施完毕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质保金外,当年收回,不再结转至下年度支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实现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目标,做到该保必保、应省尽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三)强化财政管理,增收节支防“风险”
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周期管理机制,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压实还本付息主体责任,按时还本付息,有效防范债券偿付风险。紧扣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利用好“财政云”信息监管平台,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行“零基预算”,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