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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康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安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财金资〔2025〕8 号)要求,通过各镇宣传、养殖场(户)自愿申报等程序,截至目前,宁陕县2025年能繁母猪、种公猪政策性保险申报已结束,现将申报情况公示(见附件)。
如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以电话、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0915-2292561)反映,我们将按规定处理。
特此公示。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