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陕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相关程序,对宁陕县2025年度第二批公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2025年度第二批公有房屋公开招租
二、招租人名称:宁陕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2号
电话:0915-6822341
三、招租公房位置及面积:
序号 |
租房地点 |
租房 间数 |
房屋面积 (㎡) |
备 注 |
1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原工商局一楼第8间和楼梯道1间 |
1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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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原工商局一楼第1、2间 |
2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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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原工商局一楼第3、4间 |
2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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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原工商局一楼第5间 |
1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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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原工商局一楼第6、7间 |
2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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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原百货大楼靠西楼梯道1间公房 |
1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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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兴宁农贸市场内县工商局一楼自东向西临街1间 |
1 |
2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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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迎宾大道农业局办公楼一楼自南向北第1间 |
1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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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旅游局楼下自东向西第2间 |
1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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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销社家属院一楼门面房2间 |
2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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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子午路四方洞一楼车库 |
1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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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准,无违法犯罪历史,无司法机关定性为“老赖”的。
3、服从宁陕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的相关管理,爱护公物,不改变或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如需改变,须书面报经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同意。
4、经营范围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
5、具有安全生产的相关防范意识。
6、自行承担在不改变和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前提下的装修、改造和使用中的相关费用。
五、招租期限及租金缴纳方式:
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房屋租金一年一支付。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7 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宁陕县财政局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办公室
七、招租时间及竞拍会议时间和地点:
1、竞拍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早9:00
2、竞拍会议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财政局四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
(1)法人出具: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
(2)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竞拍参与者在报名前需自行查看招租房屋情况,确保对竞拍房屋充分了解,且无异议的前提下参与竞拍活动。
4、业务联系人:赵甜甜 联系方式:0915-6822341
宁陕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2025年3月31日